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成立和调整全国应用伦理等1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学位〔2023〕7号),文件公布了全国第一届应用伦理等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江苏大学成为委员单位,我校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唐恒教授当选第一届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自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申请设置工作以来,江苏大学基于已有的坚实的人才培养基础和工作特色,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申请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秘书处依托单位,精心组织多次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研讨会、牵头起草论证报告,积极承担多项知识产权人才相关研究和调研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专业学位建设体系设计等,在推动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成功设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唐恒教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体现了我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影响力与综合实力,对我校继续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校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依托工科、管理等学科优势,积极探索学科交叉融合,自主设置了“知识产权学”交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不断发展和巩固我校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上的高地优势。知识产权学院作为江苏省第2家独立设置的知识产权学院秉承在全国独树一帜的“知识产权‘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模式,已构建本硕博全序列培养体系,现已经在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法学以及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领域招收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生,在管理科学与工程招收博士生。
未来,我校将在推动知识产权专业学位高起点建设方面持续发挥作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下做好推动专业学位建设相关研究和推动工作,同时为打造我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色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