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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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08:51

各有关单位、发明人:

为全面提升我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高价值专利服务地方产业作用,结合我校出现的新情况,通知如下:

1.坚持成果转化导向,聚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发明人应树立正确的专利价值观,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严格按照高价值专利要求开展专利申请,鼓励联合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聚力打造专利转化典型案例。严格遵守《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要求,严禁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2.深化申请前评估机制,全面提升专利撰写质量。发明人提交专利申请前应开展申请文件自查,通过专利管理系统的AI查重工具进行评估,并根据反馈提高专利文本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校将对提交到系统中的专利提案进行再次评估,报告结论为B级及以上且可专利性评价达到三星及以上的,可直接申请。

3.规范代理机构管理,严格专利代理过程监管。加强专利代理机构选用审查,建立专利代理黑名单。发明人应选择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且无处罚通报或记录的专利代理机构,优先选择成立时间3年以上、专利代理师10人以上、专业领域匹配的专利代理机构;严格遵守学校专利代理委托审批流程,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应针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设置相应的合同条款,学校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参考样本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示范文本更新(附件2)。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学校将对相关发明人和代理机构开展查处。

4.规范申请文件提交,优化专利档案系统化管理。发明人(或代理机构)应按专利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准确上传文件,年费缴纳、年终核算等以系统数据为准;上传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受理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等,文件上传日期应不迟于发文日的次月5日,因上传延迟导致出现数据统计或年费缴纳等问题的,由发明人自行承担责任。

5.加强学生专利管理,强化全过程指导与监督。学生主导的专利申请应遵守科研诚信,严禁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专利申请,指导教师和学院应加强对申请方案的技术指导,严格审查专利申请文本质量,明确学生毕业后的专利责任人,持续推动专利的转化实施。

联系电话:88795397

附件1:专利申请前查重操作流程

附件2: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参考样本


知识产权学院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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