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大校[2015]337号)、《关于印发<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江大校[2020]224号)以及《关于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2021年9月30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53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2年11月23日前与党政办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8780125
邮箱:zscqdzb@ujs.edu.cn
知识产权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知识产权学院单价2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