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党的纪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就暑假期间廉洁提醒如下。
一、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
三、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五、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六、严禁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七、严禁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八、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发表不当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