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于2020年5月成立,是江苏省第2家独立设置的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以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为基础,秉承全国独树一帜的“知识产权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模式,统筹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江苏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个省级科研平台,以及WIPO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国家专利运营试点—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3个国家级服务平台,面向江苏省及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开展理论创新、智库研究、特色人才培养、高水平社会服务以及高层次国际交流。学院已形成一支包含法学、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多学科融合,专兼职配合,国内外联合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目前拥有专兼职研究人员100余人,其中外籍专家20余人。专职人员中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江苏省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2人、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6人、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4人、江苏省骨干人才9人,为学院开展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研究奠定基础。
学院注重理论前沿与应用实践双轮驱动,学术研究与政策设计同步并举,开辟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新结构经济学与知识产权、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知识产权创新与创业四个主要特色研究方向,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中国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子项、中国科技部软科学项目等国家级项目9项,以及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项目等省部级项目60多项,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100余项,出版知识产权相关学术著作9部,发表中文学术论文60余篇、SSCI和SCI学术论文20余篇,研究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等10余项。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学科门类要求:管理学、经济学、法学。
(四)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9日-8月31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9日-9月1日;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海外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薪金待遇
(一)人才类型1
海外知名高校博士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提供购房补贴35万元;科研启动费40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全职各类薪酬福利待遇22万元以上(税前)。
(二)人才类型2
海外知名高校博士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副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国内特别优秀的博士或博士后。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费7万元,人文社科减半;全职各类薪酬福利待遇18万元以上(税前)。
(三)人才类型3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博士或博士后。安家费13万元;全职各类薪酬福利待遇16万元以上(税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795397
邮箱:zscqdzb@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