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学院
江苏大学  中文版  ENGLISH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举办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6   浏览次数:

镇知政〔201123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与水平,根据省知识产权局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定于6月下旬举办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利基础知识,其它知识产权概论,民法及民诉法、合同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专利申请与审批流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知识产权保护与案例分析,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等。
培训结束前组织结业考试,经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作为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培训对象
1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研发或管理人员;
2
、各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人员;
3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人员;
4
、其他企事业单位拟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人员;
5
、参与镇江市知识产权后备人才选拔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结合的方式。课程设置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培训大纲,使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系列教材,培训时间跨度25天。
个人自学时间15天,自习内容为知识产权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在学员自修教材的基础上,辅以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远程教育形式开展。学员自学阶段需完成课后练习与思考题,并需按要求参加阶段性测试。
集中授课时间10天,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选派的优秀教师以及省内知名的专利代理人和南理工优秀教师授课。具体时间为:623—25日,630日,71— 2日,77—9日,716日,每天8课时,合计80课时;

四、培训地点
授课地点: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内。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学费和基本教材费,另选用《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作为辅助教材,该教材费及学习期间中午餐费由学员送训单位自理。需住宿的学员由培训基地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分配:
辖市(区)
丹阳市 40
扬中市 30
句容市 20
丹徒区 30
京口区 20
润州区 30
30
合计 200

七、其它事项
1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名额分配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填报“2011年镇江市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报名表,并于615日前将所属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及盖章纸件)上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2
、请各辖市(区)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所辖地区参训学员的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本人亦可是参训学员。
3
、参训学员请于开班前领取教材和缴纳教材费,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4
、参训学员请于623日(星期四)上午830分前到达授课地点参加开班仪式。
参训学员领取教材时间和地点、培训班具体授课地点和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锦润
联系电话:8082282013914563863
E-mail
kjjzcfg@163.com



2011年5月19日

我校报名的老师请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系:88795397 何英

 

版权所有 @ 2012-2019 江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备案号:苏ICP备08015341号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212013)

关注公众号